关于推荐北京市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2 作者:管理员 阅读:6次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及先进科研管理单位评选办法的通知》(京教函〔2012〕412号)要求,我校现开始推荐北京市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此次评奖以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通过鉴定的北京地区承担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委托课题(需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申报)成果为主。
2、对未列入规划,在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作者单位推荐,采纳成果政府部门批准,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二、参评成果形式
本届教育科学研究参评成果形式主要包括:专著(不包括编著、译著)、论文(需公开发表)、课题研究报告。不包括:论文集、教材、工具书、音像制品、电脑软件。
三、奖项设置
北京市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设奖项300项。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110项,基础教育专项奖100项。
四、申报条件
参评成果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创新性、规范性,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体现北京市教育科研的最新水平。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
3、在本研究领域有新的突破,有新观点、新论证、新方法,或对北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有较高应用价值。
五、申报要求
1、申报者作为第一作者限报一项参评成果;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只能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合作者最多填写9人。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六、申报材料
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者登陆http://www.gh.bjedu.cn,填写《北京市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审议书》。
通过市教育规划办审核的申报者,需报送《北京市第六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审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6份。同时需提交成果主件与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以“专著”形式申报的研究成果,成果主件为已出版的专著。报送7份原件。
2、以“论文”形式申报的研究成果,成果主件为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论文原件(含版权页)。报送1份原件,6份复印件。
3、以“课题研究报告”形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两委委托课题)申报的研究成果,成果主件为“结题鉴定材料”。结题鉴定材料需按照立项证书复印件、课题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鉴定申请书、成果公报、研究总报告、研究工作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结题证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报送1份原件,6份复印件。
4、以非中文撰写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须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须附中译文,篇幅较大的须附2000字左右的中文提要。报送1份原件,6份复印件。
5、参评成果社会效益和学术价值的评价,要出具证明材料,获奖情况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专著”、“论文”形式参评的成果,可提供成果被引用、转摘情况的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交1份原件,6份复印件。
七、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起止日期为2012年9月10日至10月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未参加网上申报者不得进行文本申报。
请申报人将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于2012年10月22日前报送到科技处。
联系人: 仲力 王银宏
联系电话: 82322952 82322346
科技处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