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管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立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5-07-02 作者:管理员 阅读:9次
人文经管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立项规定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根据学校新一轮教学质量工程的目标,决定在学院层面开展教学改革的立项。
一、教学改革的立项的范围及资助额度
1、第一类: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培养效果调查等(1万元)
2、第二类: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考试方式、教学管理、学生专业竞赛、实验室建设等其他项目(5000元)
二、申报与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每年负责的项目每人不得超过一项,参与的项目每人不得超过二项。
2、第一类项目中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由教研室讨论,并由专业负责人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培养效果调查由学工组负责人申报并组织实施。
3、第二类项目可由讲师以上的教师,根据自愿原则,并结合自己在教学中的需要申报。
4、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以教研室为单位上报学院;负责人申请并填写《人文经管学院教改立项申请书》(附后);学院对申报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经院长批准后正式立项实施。
三、教改项目的要求
(一) 第一类项目要求
人才培养模式及专业建设项目,需调研至少三所大学的培养模式或专业建
设情况,结合本专业及相关理论写出报告并附调研学校的调研报告,发表至少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并最好应用于本专业的建设和人才培养。
培养效果调研项目,需对学院毕业的学生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其每年的就业现状、在毕业后若干年的发展状况、单位对学生的评价等内容,建设成学院毕业学生的数据库信息,为学院学生的培养方向、教学提供方向性的依据。
精品课程建设需调研至少三所大学的该课程的建设情况,结合本本课程的教学及相关理论写出报告并附调研学校的调研报告,发表至少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并形成教学精品课程网页。
(二) 第二类项目的要求
学生专业竞赛项目,主要负责组织学生参加、负责参赛指导、现场比赛等各项组织及指导工作。
学生专业竞赛之外的项目,要求调研三所大学的有关课程建设的相关情况,如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考试改革或教学方法等,并形成调研资料;编制教学大纲、教案、参考图书目录等;公开发表教育类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
四、运行与管理
(一)教改项目实行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要把握好教改的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验收负全面责任,并按学院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停拨经费。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结题或仍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将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负责人负责的项目,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
五、 经费的使用
1、经费的使用范围:课程调研的车费(市内交通费不能超过总经费5%)及住宿费、资料费(书籍及音像资料)、复印及打印费、参加课程教学方法及教学研讨的会议费、论文版面费、耗材费。
2、经费的使用办法:项目立项后至中期检查前可报销核定经费的50%,中期检查至验收前,可使用核定经费的30% ,其余20%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报销。经费报销需主管院长签字核准,并经学院院长签字后报销。
人文经管学院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