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校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6-04-08     作者:[人文经管学院]李杰    阅读:70

致全校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各位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光阴似箭,你们的大学生活就要结束了。在校期间,你们自觉地接受了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不仅圆满完成了学业,而且实现了自己美好的心愿,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这表明,你们在政治上正逐步走向成熟,也是你们在自己青春的篇章中写下的最为辉煌的一页,在此,谨向你们表示衷心的祝贺!

  作为毕业生党员,在你们即将迈向新的工作学习岗位之际,还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为方便你们及时准确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我们特此温馨提示:

  1、关于接转组织关系的有关知识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因学习或工作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即本人必须在所属党组织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后,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收手续。

  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将会被认定是自行脱党。

  2、我校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的具体流程

  ①本人先与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联系,核实确认介绍信的抬头名称和转入单位名称。

  ②将本人介绍信的抬头名称和转入单位名称报至所在党支部并交齐党费。

  ③由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开具好的介绍信交毕业生党员本人。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妥善保管,以免遗失。

  ④毕业生党员一定要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办理完毕组织关系接转手续。预备党员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办理完毕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后还要定期向接收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以争取在新单位按期转正。

  3、如果出现非常情况(如介绍信文字有误或改派工作单位等),也要在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和相关证明材料及时返回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办理更改手续。无故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办理。

  4、如果出现介绍信丢失情况,应及时与学校联系,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交原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经查确实因不慎丢失,可由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酌情予以补转。

  5、介绍信是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唯一凭证,党员材料(党员档案)不能作为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凭证。毕业生党员要分清两者的区别。党员材料(党员档案)毕业离校时归档至党员本人学生档案中。

  如有其它疑问或遇到困难,请及时与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校党委学工部联系。党委学工部联系电话010-82322607。

  最后,祝你们在新的人生征途上,勇攀高峰,不断超越,为母校增光,为党旗增辉!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