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 作者:[人文经管学院]李杰 阅读:48次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要求,现对我院2020年秋季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以下简称“推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综合考虑整体的团推优比例与发展党员的培养考察时间要求,原则上此次推优不包括毕业年级):
一、工作安排
各团支部负责组织支部实施具体“推优”工作,学院团委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具体实施细节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推优”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 支部推荐阶段
“推优”工作均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在此期间内完成:个人申请、团支部提名(填写附件6)、学院团委审批、召开支部“推优”大会(提前填写附件5)四项工作。期间学院团委将进行督查工作,确保推优工作规范进行。“推优”大会流程详见实施办法(附件1)。
(二) 材料上报阶段
“推优”大会召开后,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填写并上交纸质版《“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附件2)、《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附件3)、推优入党信息汇总表(附件4)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审查各团支部推荐材料,并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团委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中的“推优”意见。
《推优入党会议记录表》(附件2)由学院团委收取后上交学院党组织。
(三) 审核推荐阶段
学院团委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审核(《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学院团委审核),审核完成后由学院团委按照发展党员相关要求确定“推优”名单,上交至学院党组织。
二、注意事项:
各团支部务必在提名阶段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认真筹划和执行“推优”大会,“推优”过程做到透明公开,确保表决结果公正。学院团委应发挥好沟通和监督职能,做好把关工作,及时反馈信息,按时完成材料收集。
本通知如有未尽之处,请认真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联系人:查道顺
联系电话:18515215916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