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王琴 阅读:37次
针对于细则第九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中(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以下程序评选中的第一条:对具有符合评选条件学生的学科(应用经济学、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 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学、专业学位),各分配一个国家奖学金指标。现做出如下补充:
如果不能保障各学科分配一个国家奖学金指标(国家奖学金指标数少于学科数),则除专业学位外,各学科取积分第一名的学生进行全院排序,如果在全院排序过程中,出现积分相同情况,则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经管发〔2020〕 6 号)第九条中“(三)申请学生科研成果积分排序办法”,确定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
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