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5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许洋洋 阅读:197848次
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22]83号)、《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具体参见学生手册,现将我院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我校学习,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及其所在班级、宿舍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博士阶段一年级学生也可参评。
二、奖项设置
(一)综合类
“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北地自强之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单项类
学风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公益标兵、社会实践标兵和创新创业标兵。
(三)集体类
优秀班集体、十佳班集体和优秀学生宿舍、十佳学生宿舍。
三、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诚实守信,行为文明,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学习,参评学年内各门课程(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具体评选条件见《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参见学生手册),学风标兵参评对象仅为本科生,其他奖项本科生、研究生均有参评资格。
四、评选原则
学生个人、集体先进典型具有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发展特长、激励创新、全面成才的重要示范作用。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一)评定过程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应善于发现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学生身边榜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注意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同时又要充分考虑学生在学习、文艺、体育、公益、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各方面的突出表现。
(三)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五、评选程序
(一)申请(10月24日-10月27日):
申请综合类、单项类学生向班级评定小组提出申请;申请班级、宿舍集体类奖项向所在学院评定小组提出申请。
(二)班级审核、公示(10月28日):
班级评定小组按照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对本班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将拟推荐名单通过班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辅导员审核。
(三)学院审核、公示(11月7日前):
辅导员审核后由学院评定小组对班级评定小组上交的申请者(学生、班级、寝室)的成绩、日常表现(考勤、违纪、课外活动等)再次审核,申请“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十佳班集体、十佳学生宿舍的本人或集体负责人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视频资料外还应当参加学院评定小组组织的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评审完毕后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校审核、公示: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并按需组织答辩,答辩后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宣传表彰:
学校下发表彰决定文件,并召开年度表彰晚会,对本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宣传表彰。获奖学生个人、集体有义务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对于不配合者,学校可取消其本次评奖资格。
六、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
1、申报个人、集体提交材料
(1)本学年申报先进个人的同学,通过“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登记、上传各类支撑材料,系统填报完毕后请向学院评定小组提交系统导出的纸质版申请表(学生操作流程见附件2)。
(2)本学年申报先进集体的,由班长、宿舍长通过“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登记、上传各类支撑材料,系统填报完毕后请向学院评定小组提交系统导出的纸质版申请表。
3、先进事迹材料上报
本年度所有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均通过“北地学工”系统提交。要求自拟标题,以通讯稿第三人称形式,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为1000字以上。
本年度申报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均通过“北地学工”系统提交。要求自拟标题,以通讯稿第三人称形式,字数为1500-2000字。
4、视频材料
(1)“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应着重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角度或就某一方面特长进行视频制作,时长约为3分钟左右;十佳学生简要介绍30秒,并采集30秒左右“师者说”素材。
(2)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学生宿舍需提交视频材料并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各项材料提交时间
电子版材料:请于2022年10月27日17:00前通过“北地学工”系统申请完毕。
纸质版材料:请于2022年10月28日17:00前提交到教四楼320。
视频材料:请于2022年11月2日14:00提交到cugbjgsz@163.com,以“学号+姓名+申报奖项”命名。
任一材料到期不交,视作弃权。
七、其他事项
在评选阶段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收回证书及奖金,取消在校期间评优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许洋洋
办公地点:教四楼320
联系电话:010-82322490
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