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12-08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高湘昀    阅读:1045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准选拔人才,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制度,结合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等为依据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坚持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体、发挥导师组与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获得境外或港澳台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

1)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合格(学术学位);

2)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3)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

4GRE成绩不低于1200(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5)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分;

6)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发表过英文SCISCIESSCIA&HCI)检索论文;

2.俄语:

1)全国大学俄语四级成绩≥75(或良好);

2)全国大学俄语六级成绩≥60(或合格);

3)对外俄语水平考试达到一级ТРКИ-1B1);

4WSKТЛРЯ≥60

3.日语:

1)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成绩≥80

2)全国大学日语六级成绩≥60

3)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达到三级(N3);

4WSKNNS≥60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CSSCI期刊、SCI/SSCI源期刊发表过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3)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证书持有者;

4主持竞争性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竞争性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仅指省级社科基金项目、省级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SCI/SSCI源期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三)。

三、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制分为考生申请、综合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考生申请阶段

1.考生申请

考生见当年招生简章,按照招生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2.资格初审

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要求。

3.材料审核

1)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所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须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做出综合意见,形成报考导师意见,提交学院资格审核小组。

2)学院审核: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陈述等材料全面审查,尤其须逐项审核考生所提供的外语水平和学术成果是否满足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级别、数量等要求。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做出评价,评价结论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材料审核通过者名单由学院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二)综合考核阶段

1.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水平、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质、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综合素质考核应重点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考核应采取笔试、实验、报告、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综合考核结果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进入录取阶段。

(三)录取阶段

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四、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人员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221210日至2023110日。

五、提交材料

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并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一)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分别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二)申请-考核制提交的材料如下:

1. 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 思想政治情况表;

5.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 硕士生成绩单: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 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 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 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 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提交盖红章的检索证明原件);

11.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在在CSSCI期刊或SCI/SSCI源期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复印件。

12.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给学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13.报考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登记表(可至研究生院下载专区或研招网下载)。

14.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邮寄()申请材料至学院(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100083,李老师收,010-82322368)。邮寄(送)材料截止时间:20233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

15. 申请人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且3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六、选拔与录取

“申请-考核”制:分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学院根据报名条件、生源情况等制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详见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上级单位。

七、学制与学习年限

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在校研究生应征参军入伍,其保留学籍期不计入最长学习年限。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全日制为10000.00//年。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我校建立健全多元奖助体系,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一览表(元/年)(全日制非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非在职学生)

1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64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30号)》。

九、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或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说明

(一)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

(二)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所有报名数据以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为准,提交后一概不做修改。

(四)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近五年科研成果的界定:截止时间为录取当年的331日;核心期刊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不含增刊)中所列期刊;英文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摘要、短评报道等。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2020年以来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所列期刊中发表的论文不予承认。

(六)我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仅限招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博士研究生。教育部专项计划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专项计划单列指标(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

(七)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2023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原相关办法废止。

经济管理学院

2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