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前沿】公共管理系教师葛建平与博士生刘槟彬 在《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发表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7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李彦昌 阅读:111次
近日,经济管理学院教师葛建平教授与博士生刘槟彬撰写的论文《The optimal choice of environmental tax revenue usage: Incentives for cleaner production or end-of-pipe treatment?》发表在国际SCI期刊《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2023年第329卷。该文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2274183,7177414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92018006,29201702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21DTR059)的支持。
征收环境税能够产生明显的污染物减排效应,但可能对经济增长不利。合理使用环境税收入有助于缓解环境税对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为此,本研究以中国环境税改革为背景,采用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量化评价不同环境税收入使用方案的经济与环境影响,提出最优决策。
研究结果表明:(1)相比于纳入地方政府一般财政收入,将环境税收入专项用于污染治理的财政支出能够获得更高的经济与环境效益;(2)环境税征收与使用的最佳方案是将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和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税税率分别提高到4.54元/千克当量、4.3元/千克当量和25元/吨,并将环境税收入同时用于增加排污部门的清洁生产补贴和污染物末端治理的支出;(3)在最佳方案下,污染物总滞留量比基期减少21.45%,GDP比基期增加0.006%。因此,在中国的多数省份,政府应将环境税税率提高到《环境保护税法》规定范围的中间水平。此外,地方政府应根据各地的环境与经济状况,将环境税收入用于不同类型的环境保护财政支出中。
图1 环境税收入的使用方案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注:正向变化表示变量与基准情景相比增加的百分比,负向变化表示减少的百分比。“GU”代表政府污染物末端治理量;“ZL”和“ZP”分别代表排污部门的污染物治理量和新增污染物排放量;“NU”表示最终污染物滞留量。后缀“w”、“a”和“s”分别是水污染物、空气污染物和固体废物。
图2 环境税收入的使用方案对经济产生的影响(%)
文章信息如下:
Binbin Liu, Jianping Ge*. The optimal choice of environmental tax revenue usage: Incentives for cleaner production or end-of-pipe treatment?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2023, 329: 117106. (SCIE, Q1, IF = 8.91, ABS (AJG) 3星)
全文链接:https://doi.org/10.1016/j.jenvman.2022.11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