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0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    阅读:735

各2024届毕业生: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为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就做好我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范围及名额

评选项目分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应在推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可参评学生范围: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包括内地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港澳台毕业生、定向委培毕业生。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三、参评资格

申请参评北京市或校级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祖国,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团结同学,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当前学段无挂科记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4.参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同学,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的“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北地自强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行为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5月10日-5月12日)

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申报,请参评同学登录北地学工-评奖评优模块,认真阅读填报须知后进行申报,并报班级评定小组审核。

2.班级审核、评议、公示(5月13日)

班级评定小组按照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对本班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审核、评议完毕将拟推荐名单通过班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报辅导员审核。

3.辅导员审核(5月14日)

请各毕业年级辅导员认真就优秀毕业生申请资格、填报事项规范、先进事迹材料内容等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无误后完成系统审核,并提交电子版汇总表。

4.学院审核、评议、公示(5月15日-5月17日)

辅导员审核后由学院评审组对申请学生的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再次审核、评议,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评审完毕后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五、评选程序

1.辅导员通知到所有毕业生,充分动员,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班级评议,学院评审,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2.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征求意见。

3. 请各辅导员于5月14日(周二)下午15:00前将《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cugbjgxg@163.com,邮件主题为“年级+本/硕/博+202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本次采取线上报名、收取电子版材料开展评选工作,请各毕业生辅导员严格按照流程开展评选工作,确保评选流程符合标准。对于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理。

4.市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材料将提交至北京市进行最终审核、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统一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5.经公示无异议已经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离校前如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须撤销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联系人:隋明哲

电话:010-82321403

 

 

经济管理学院学工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