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劳马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7 作者: 阅读:154次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劳马助学金评选条例》(中地大京发[2024]9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资助名额和受助标准
学院可推荐1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至学校进行差额评选,资助金额5000元/人。
三、资助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
3.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4.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5.劳马助学金的学生,需在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 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优先。
(二)受助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违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 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四、申请方法及注意事项时间安排
1.11月27日24:00前,进行学生的申请工作,学生通过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板块进行申请。
2.11月28日,学院根据评选办法经评选工作小组充分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请申请学生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劳马助学金评选条例》(中地大京发[2024]94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作为证明材料填写的所有奖项、论文发表等成绩均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且参评学生须为顺位第一负责人,不要填写多余的无效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各项信息填写规范务必参照“北地资助”公众号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2.转专业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仍在评选年度其所在学院评选;
3.原则上,本科生阶段在学年内助学金之间不兼得。
联系人:鲁丁旖 崔丽姣
联系电话:82322541
电子邮箱:CUGBjgxg@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