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孟磊教授参与《矿产资源法》《能源法》立法咨询工作
发布时间:2024-12-03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韩岱彤 阅读:7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日前,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此次《矿产资源法》修订和《能源法》颁布对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完善能源领域法律制度有着重要意义。
我院法学系主任孟磊教授深度参与了《矿产资源法》《能源法》的立法咨询工作。他在接受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国24小时》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中国在建设新能源体系方面做出了显著努力,体现了中国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承诺,彰显了中国作为大国的责任。《能源法》在推动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以及稳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对促进我国矿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保护、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孟磊接受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国24小时》(China 24)采访
我院法学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聚焦国家对法学人才的需求,坚持法学+地学的培养理念,在国内开创了法学+地学的文理交叉、文工交叉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一批既懂法学、又懂矿业的新型法律人才,受到了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孟磊教授领衔的矿产资源法学、能源法学研究团队曾多次参加相关的立法咨询与论证会议和课题研究,部分建议得到了立法或司法解释采纳。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中国网、中国国际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相关活动进行了采访和报道,在业内产生积极影响。
孟磊教授是内蒙古煤炭领域专项治理整顿法律专家,也是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司法解释、黄河保护法、生态环境法典等立法或司法解释的咨询专家。他发起成立了中国地质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编出版了国家十三五重点出版计划项目图书《新中国自然资源法治创新70年》,发起成立了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促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与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资源能源教育分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委员会、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等联合举办“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
孟磊参加第三届中国矿业律师30人论坛
此次我校教师深度参与国家《矿产资源法》《能源法》的立法咨询工作,充分展示了我校法学专业在自然资源领域的优势和特色,为传播我国矿业声音、讲好矿业法治故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发出北地声音、提出北地方案、贡献北地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