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度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2     作者:[经济管理学院]    阅读:236

为适应北京市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要求,加强应急管理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应急管理理论与实践创新,推动应急管理科技进步,根据《北京应急管理学会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实施办法》及北京应急管理协会相关通知要求,现面向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研究生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各类人才素质”。以品德、知识、能力和创新为标准,评定出一批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为本市应急管理事业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评定质量和水平。

二、评定范围

评定范围为我校应急管理领域相关专业的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三、评定条件

参评人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勤于学习,敢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本领过硬。

(一)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博士研究生评定条件

参评人员必须在应急管理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具有创新性研究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出版学术专著,且必须满足以下任意两项条件:

1.获得过1次以上(含1次)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2.以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之外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含3篇)SCI、EI论文(提供录用证明);

3.排名须在前三名之内(包含第三名)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参编相关标准1项以上(含1项);

4.博士期间加权成绩在年级前30%。

(二)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硕士研究生评定条件

参评人员必须在应急管理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具有创新性研究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至少符合下列任意2项条件:

1.获得过1次以上(含1次)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2.以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之外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SCI、EI论文(提供录用证明);

3.排名须在前三名之内(包含第三名)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参编相关标准1项以上(含1项);

4.硕士期间加权成绩在年级前20%。

(三)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评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1.在省部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前三名的;

2.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的;

3.应急管理相关专业成绩突出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评定程序

1.12月12日至12月14日,进行硕博学生的申请工作。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将纸质版材料送至教四楼320鲁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发送至邮箱CUGBjgxg@163.com过期视为放弃资格。

推荐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附件: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评定申报书》(请勿改动格式、字体等,单位意见处由学校统一签署);答辩PPT,答辩时间8分钟,PPT内容须能反映本人具备优秀研究生的能力水平;近期标准照片(2寸彩照)3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单位+评定类别”;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检索证明、专著首页,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业绩的证明材料。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2.12月15日至12月16日,学院评审委员会结合申请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结果于12月16日-18日在院内进行公示。

 

联系人:鲁丁旖

电话:8232541

邮箱:CUGBjgxg@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12月12


附件: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优秀研究生评定申报书.docx